来源:环球网2019-11-22 09:58:00 热度:

中消协报告:要加强网络直播带货审查监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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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环球网科技报道 记者 林迪】日前,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《“双11”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》(以下简称为“报告”)。报告显示,“双11”负面信息集中表现在快递、售后服务、预售规则、促销宣传、产品质量、价格和信息骚扰等方面问题。为此,中国消费者协会给出相应的建议。

报告显示,进入第11个年头的“双11”网购交易再次火爆,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又创新高。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主要电子商务平台数据显示,今年11月1日到11日,全国网络零售额超过8700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了26.7%。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数据则显示:“双11”当天,网联、银联共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7.79亿笔、金额14820.70亿元,相当于全国人民每人下单超过1笔,人均下单1000元。

然而,“双11”跳跃式增长的销售数字背后,也不乏消费者对“双11”大促的“吐槽”。为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了解“双11”消费者意见建议,聚焦消费体验短板,完善纠纷解决机制,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,对11月1日——11月15日期间“双11”相关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。

据了解,监测期内,共收集“双11”相关“消费维权”类信息7908929条,其中负面信息655376条,日均负面信息43692条。整个监测期内,负面信息呈现“倒V”形,11月11日信息量陡增,并于11月12日达到高峰,为132928条。在信息传播渠道上,“双11”的负面信息传播以微博为主要渠道,信息量492482条,占比75.14%。

“双11吐槽集中点”

值得关注的是,负面信息中提及快递、售后服务、预售规则、促销宣传、产品质量、价格和信息骚扰等方面问题的信息较多。以下为具体说明:

1、快递配送问题多,购物体验打折扣

监测期内,共收集快递负面信息196872条,负面信息在11月12日达到高峰,为63762条,起因是“快递车起火事件”。同时,与该事件相关信息在监测期内有123659条。

此外当天不取件就退件、半夜送件、快递涨价等问题的负面舆情信息较多。

2、售后服务多短板,退货规则折磨人

监测期内,共收集售后服务负面信息167288条。负面信息在11月11日达到高峰,为27792条,高峰出现与消费者因平台设置、商家发货快等原因无法在收货之前退款有关。

“双11”前后,有关售后服务的问题较为分散,主要是客服不理人、“双11”当日无法退款、假客服、不发货、发错货、不能修改地址等问题。

3、促销优惠套路深,预售规则确实坑

监测期内,共收集预售规则负面信息156000条。负面信息在11月11日达到高峰,为44073条。预售规则问题主要涉及优惠规则复杂难懂、0点抢购、1点才能付尾款、定金不退等。

4、直播带货引争议,“虚假宣传”上热搜

监测期内,共收集促销宣传负面信息137940条。从日趋势图上看,负面信息在11月11日达到信息高峰,为16209条。主要涉及直播带货欺骗消费者、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、欺诈、有价无货等问题。

5、产品质量藏隐患,消费安全引担忧

监测期内,共收集产品质量负面信息56872条,负面信息在11月11日达到高峰,为9311条。监测期内,质量差、以次充好、假冒伪劣等问题被多次提及,不容忽视。

6、价格变化实在快,买的不如卖的“精”

监测期内,共收集价格负面信息42550条。负面信息在11月11日达到高峰,为6488条。“双11”当天,随着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增加,先涨价再降价、熬夜购买不如白天便宜、虚标价格等价格问题凸显出来。

7、促销短信频造访,不堪骚扰很“闹心”

监测期内,共收集信息骚扰负面信息19332条,负面信息在11月11日骤增并达到峰值5336条。临近“双11”当天,骚扰信息明显增多,商家广告短信连环轰炸、霸屏弹窗广告等信息骚扰问题,令众多消费者苦不堪言。

消费维权舆情应对建议

“双11”消费维权舆情影响面广,成因复杂,具有“短期”、“集中”、周期性呈现且兼具“长尾效应”等特点,对消费信心带有一定负向影响。为此,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以下建议:

(一)加强电商平台“第一责任人”意识,严格监督惩处措施,净化网络消费环境。

电商平台既是“双11”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渠道,也是购物节期间巨额交易的受益者之一。享受利益就要有责任担当。平台应依法肩负第一责任,既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平台系统承载力,应对消费高峰,防止服务器故障,更要充分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体验,严格执行商品准入制度、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,杜绝网络集中促销活出现假冒伪劣商品;加强对浏览器等强制弹窗广告、各类促销广告的监督管理,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。要强化对入住商户的约束,简化促销等相关规则层级,增加价格优惠透明度,删除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,明确消费互动游戏的“合法合规”性要求,降低消费者购物时间成本、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(二)加强网络直播带货审查监管,完善“网红带货”诚信评价机制。

健全监管机制,既要重视“以法管网”,还要善于“以网治网”,通过信息共享、多措并举,加强对“网红带货”行为的管理和监督,发现数据造假、不实宣传、售卖不合格品等问题,及时出手干预。同时,督促电商平台完善“网红带货”的诚信评价机制,将粉丝评价、举报、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信息等记入评价系统,将违法情节严重、污点信息较多的网红拉入黑名单,取消直播带货资格,通过诚信惩戒手段规范直播带货行为,保障消费者的相关合法权益。

加强消费教育与引导,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,倡导理性健康消费。通过平时与特定时间节点相结合的、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消费教育活动,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促销优惠,理性分析自身消费需求,冷静对待各种“消费场景”,避免陷入电商直播时代“货找人”的种种套路陷阱,更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购买非必需品。

呼吁电商平台摒弃唯流量是举的思维模式,通过转型增效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。

报告最后总结道,“双11”不应仅是电商收割用户的战场,而应聚焦对用户体验的关注和满足。走过了10年的“双11”,如果不能真正继续保持“互联网思维”,如果不对现有的促销模式与配套服务进行转型增效,消费者对各大电商平台“双11”运营套路的诟病与质疑,最终必将带来“质变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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